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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两家涉煤企业未完成环境违法整改要求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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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1-10 08:55:40
  • 中国化工制造网
  •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11月9日,山西省环保厅对媒体通报了两家涉煤企业未完成环境违法整改要求案件,称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整改,仍将部分处理后的矿井废水直接明渠汇入黄河,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停止建设。
        
        据了解,为切实加大环境违法后督察工作的力度,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执行到位,山西省环保厅日前配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对涉及山西省的4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后督察,除发现上述两家涉煤企业未完成环境违法整改要求外,其余2家已全部完成整改。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2011年,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全部回用,部分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流入黄河。建设施工生产的废土、废渣和试生产期间产生的煤矸石未采取“三防”措施,排入未建成的矸石厂。储煤场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围墙,未安装挡风抑尘网和喷淋装置,道路运输未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等有效措施,二次扬尘污染严重。未按规定编制生态治理恢复方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井田范围内出现约0.12km2的地表沉陷,未按试生产批复要求妥善解决。未按批复要求完成筒仓、事故应急水池、筛分车间除尘设备、蓄水沟、矸石场等设施建设。未按时进行排污申报和依法缴纳排污费。
        
        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该公司煤矸石发电厂项目2007年5月经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实际建设内容由1×300MW变更为2×300MW机组,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过此次现场督察,目前,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未完成环境违法整改要求,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全部回用,部分矿井废水经处理设施后排入厂内明渠,经过大约8公里洞沟最终汇入黄河。
        
        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停止建设,目前2×300MW建设项目主体设施已建成;建设内容由1×300MW变更为2×300MW。
        
        目前,山西省环保厅向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2012年11月31日实现矿井废水综合利用。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向环保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山西省环保厅责成忻州市环保局、吕梁市环保局加强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适时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切实使环境保护行政命令落到实处。
  • 文章关键词: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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