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7月1日
百草枯水剂禁产令越来越近,6月11日,工信部在京组织关于百草枯非水剂剂型生产条件规范座谈会,邀请多位行业内专家和十多家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参与讨论。会上,工信部原材料司张文明处长表示,将根据本次会议意见形成百草枯非水剂剂型生产条件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钟华表示,相关征求意见稿将很快在工信部网站上公示。
据了解,提升行业门槛,将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外,将是制定该项规范标准的出发点。业内人士表示,行业龙头企业有望从中受益。
根据农业部、工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45号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
但与之前禁用的农药品种不同,百草枯水剂一直没有完美的替代品。百草枯具有“伤叶不伤根”、见效快、快速触杀等特性,在我国多轮耕种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草胺膦、
草甘膦、
敌草快等除草剂目前还无法完全替代百草枯。百草枯的活性成分所创造的巨大价值预计仍将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因此,发展百草枯非水剂剂型生产将成为行业的发展方向之一。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经获得登记的百草枯非水剂剂型有两种,分别是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50%可溶粒剂(即颗粒剂)和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20%可溶胶剂。前者于2013年11月8日获得临时登记,有效期为1年;后者于2013年9月25日获得正式登记,有效期为5年。
在生产非水剂剂型时,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是首要问题。此前李钟华表示,生产非水剂剂型时,为防止百草枯的使用风险转移至生产过程,协会将建议有关部门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将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外。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百草枯行业产能过剩,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将有助于提升行业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