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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保护 化工企业应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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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2-20 14:32:53
  • 中国化工报
  •     1月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
       
        《通知》还明确了土壤环境保护的六项任务: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二是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三是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四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五是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六是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也许,在一些化企看来,管理层出于警戒和监管目的,时不时要敲一敲警钟,择机出台诸如《通知》等老生常谈的文件,故没有过分重视的必要。而笔者以为,如果化企这次继续抱着这种态度看问题,仍然无动于衷,我行我素,恐怕在不远的将来要惹祸上身。
       
        去年底和今年初,国内先后发生了多起化工泄漏污染水体、土壤环境事件,化工行业毋庸置疑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高压态势。
       
        首先,全面普查污染源必须对每家化企“过筛”。《通知》既有时间要求,又有指标约束,所以从现在开始,各地理应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监管有数,地方主管部门一定会加快建设各级土壤、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而对于为数不少的化工企业来说,一旦科学完善的检测体系建设到位,恐怕在排放上再玩“猫腻”就不容易了。
       
        其次,严控新增污染是监管重点。《通知》提出对新增污染源严加监管,特别是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显然,这些要求对于我国化肥利用率偏低、因化肥流失导致污染环境、农药高毒高残留导致食品安全风险,以及农膜普遍不降价等都是很大挑战。
       
        再次,化企涉外环境治理费用或将陡增。今后,化企不论是对土壤环境,还是对水体环境产生了污染,均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出资进行污染治理。须知,在目前科技水平条件下,有毒土壤修复和水体污染排除的过程复杂,价格不菲,足以令相关企业望而生畏。
       
        《通知》并非一纸公文,而是每个化企必须完成的考卷。
  • 文章关键词: 化工企业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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