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政府。
据了解,《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83条规定: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中宇资讯分析师表示,我国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共2953家,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企业共4095家。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发至地级市后,企业审批流程更加简洁,或将有更多企业进入此行列,对活跃市场有很大利好。
中国化工制造网将随时为您更新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网资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