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评论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热门评论 > 评论:化工教育发展大有可为
评论:化工教育发展大有可为
  • www.chemmade.com
  • 2019-05-22 13:35:30
  • 中国化工报
  •   目前,国内开设石油和化工类及相关专业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分别达到500所和600所,中国化工教育在体量、办学层次和水平、体制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化工教育的产生及发展源于化工技术的发展。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化工教育开始于上世纪20年代,其发展大体经历了起步阶段(1920~1949年)、院系调整及快速发展阶段(1949~1966年)、文革时期(1966~1976年)、恢复与重建阶段(1977~1989年)、机遇与挑战并存(1990年~至今)5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包括石油和化工在内的工业领域人才缺口极大。高等教育领域首先进行了院系调整,化工院校建设是重中之重。原交通大学、大同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江南大学和山东工学院化工系调整组成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前身),成为新中国第一所化工学院。在1963年国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中,化工类专业有19种,占工科164种的11.6%,在工科14种专业大类中排第二位,仅次于机械类专业,且在校生人数和招生人数也逐年上升。然而,“文革十年”给包括化工教育在内的整个中国教育事业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1966年下半年,全国学校完全停课。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中国化工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1978年的中国,一场伟大的变革开始席卷大江南北。为响应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原化工部在泸州组织召开了化工类院校恢复办学的会议。同年6月,国家科委化学工程学科组重新成立。那次会议的号召力非常强,全国化工类院校纷纷恢复。1982年,全国化工类高等教育的专业数达到62种,占工科专业的12.4%。1983年,当时全国化工院系共有教师1万多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3万余人。

      伴随着化工行业的蓬勃发展,国家急需大量的化工类专业人才。1985年,国务院发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化工教育发展再现高潮。到1989年,全国1075所高校中有105所设有化工类专业,在校生总数达5.26万人。

      1990年以后,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国给化工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基础产业的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制造业的转移、能源和环境问题、全球化发展等,都给化工教育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到2008年,全国所有化工类教育院校在校生达到了百万人,但在数量上仍然不能满足国家对化工类人才的需求。

      然而,在此之后,化工类教育院校在校生人数从中职、高职到本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几年间,中职招生人数下滑60%左右,高等职业教育下降30%左右,本科教育减少了15%左右。原因是“谈化色变”的社会氛围,已经冲击到化工教育事业的发展。

      随后,化工行业人才供给遇冷、人才库见底、毕业生供不应求的情况变得较为普遍,甚至出现在校人才提前两三年预订的情况。甚至有一个时期,全国职业教育学校年供化工行业的毕业生不足10万人。石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近3万家,平均每家只能分到3个毕业生,如果加上24万家中小企业,平均3家企业只能分摊1个毕业生,总量上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正从石化大国向石化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人才短缺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对此,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长郝长江表示,随着我国全面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石油和化学工业从去年进入了新一轮发展周期。行业未来的发展将更加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更加依靠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这就进一步凸显了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人才质量和层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为化工教育的提质升级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契机,也为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带来了新的课题。

      近几年,化工教育协会通过建设国家开放大学石油和化工学院,建设石油和化工行业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学分银行),逐步推进石化业的人力资源开发。2016年,石化业学分银行挂牌成立。2018年,国家开放大学石化学院获得教育部批准,明年将开始招生。至此,全行业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们面临着中国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新时代、新形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前景光明、任重道远,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方兴未艾、大有可为。“郝长江说。

  • 文章关键词: 化工教育化工行业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