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政策法规 > 福建出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
福建出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
  • www.chemmade.com
  • 2021-05-25 15:28:12
  • 中国煤炭资源网
  •   东南网消息,为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日前,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应急厅、福建煤监局制定了《福建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以下简称“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规定,低瓦斯矿井每两年应当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且应当在“新建矿井投产验收”“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完成”“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工程竣工”“新水平、新采区或开采新煤层的首采面回采满半年”“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完成”等时间点前进行并完成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工作。

      公示制度要求,相关鉴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负责人必须是高级职称且工作时间达5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瓦斯防治专业水平。值得一提的是,闽经贸能源〔2012〕478号文所设定技术人员准入条件已不符合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公示制度相应地将技术人员职称准入条件提高一个档次,即相应将原助理工程师提升至工程师,原工程师提升至高级工程师。
  • 文章关键词: 煤矿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