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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办:强化化学品输送管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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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8-05 14:06:29
  • 中国化工报
  •     8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江苏省南京市“7·28”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涉及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针对地下化学品输送管道普遍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国务院安办提出,要加强城镇地面开挖施工的安全管理。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规划、建设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地下管网档案资料,进行城镇规划时要加强对已有地下管道的保护和避让,确保地下化学品管道的安全。    

        切实加强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及时清理管道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严防管道占压。管道业主单位要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进行检测,加强日常巡线,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有关企业要立即对所有的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完善化学品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健全有关资料档案,对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测、检查。    

        同时,地方各级安委会要明确辖区内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有关情况、化学品输送管道穿越公共区域的情况以及公共区域内地下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情况,特别是要摸清辖区内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有关情况,并建立档案。针对地下化学品输送管道普遍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化学品输送管道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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