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政策法规 > 商务部终止对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终止对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
  • www.chemmade.com
  • 2012-08-14 10:45:57
  • 中国化工制造网
  •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商务部公告今日发布公告称,终止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
       
        2012年2月1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2年8月15日终止。在规定时限内,二氯甲烷国内产业未提出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8月15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2002年6月20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自2001年8月16日起上述国家进口的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07年8月14日,商务部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继续对进口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 文章关键词: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