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去产能的推进,针对“三高行业”的政策枷锁越加越重,《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的签署预示着未来针对“污染违法”的惩治力度已经不仅仅是“照章办事”了,立体型治污框架已经初具规模。
税务深化环保机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显示,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预示着未来针对“污染违法”的惩治力度已经不仅仅是“照章办事”了,立体型治污框架已经初具规模。
今年以来环评和安检相继发力,对于“三高行业”压制力度非常可观,而综合来看,本次国家税务总局与环境保护部签署的“环境保护税”的相关内容已经将环保面从生产深入到经营范围内了,对于钢铁、煤炭等高污染行业来说,无疑是又一把“斩骨大刀”,从“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再到2018年1月1日期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针对环境保护的各项长效机制已经形成立体型覆盖。
在即将开征的“环保税”明确辅佐的就是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环保法,回首2016-2017这两年,新环保法的各项补充条例陆续出台,协同全国范围内的环保监察,基本已经全面覆盖污染行业的“表层”内容,限产、停产、关停等措施理论上来看并不完全属于长效机制,毕竟还是“环保部”的单方面“战斗”,然而这次“环保税法”经历了前后几年的规划直至即将落地,相当于更深层次的对高污染行业的限制。
环保税铺垫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税法”落地必将大幅度提高环保的违法成本,之前的关停整改等措施必然更加深入所有“涉污企业”,而且在“碳排放交易”等新兴环保产业方兴未艾之际,重污染企业在税务深化的影响之下,必然会在处理污染和排放的方面去进一步下一番功夫。
而在“环保立体性长效机制”逐渐健全的不远的未来,对去产能的贡献可能将由“客观判断”到“引导主观”的推进,由“不让你开”到成本过高“无利不开”的变化,逐渐推进行业淘汰、升级、产业集中度提高等几大问题,规模化企业集中处理污染所均摊的成本水平可能是中小企业单独奋战环保所不能比拟的。
可以说在环保的相关问题上,政策高度和清晰度一直是非常好的,从“新环保法落地”再到“碳排放交易试点”再到“环保”上升至五年计划范围,再到税务立法加强机制约束能力,层层加码,未来“涉污企业”的路子必然会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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