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获悉,住建部发布的“建市罚字[2016]46号”文件披露,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因在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设计中违规提供设计文件等问题,被吊销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住建部方面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结案的通知》的认定,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在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设计中,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瑞海公司没有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文件的情况下,违规提供设计文件;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总平面图中,错误设计在重箱区露天堆放第五类氧化物质硝酸铵和第六类毒性物质氰化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违规修改原设计图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住建部于2016年6月20日向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于6月24日签收了告知书,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吊销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行政处罚。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建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