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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草甘膦特大污染环境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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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18 10:32:54
  • 证券时报
  •     7月17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一号法庭座无虚席,涉及新安股份建德化工二厂等3家单位的污染环境案在此进行了长达10余小时的公开审理。
        
        根据鉴定,此次环境污染的修复费用超过8000万元,是浙江首例特大污染环境案,也是国内草甘膦行业迄今涉及修复费用最高的环境污染案件。此案中,有9名相关人员涉嫌污染环境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余杭检方提起公诉。目前,原建德化工二厂厂长胡志红、生产管理科科长马湘如,原荣圣公司总经理戴桂荣、原宏安公司主管人员徐国富等人,均已被警方抓获。
        
        自来水异味揪出大案
        
        许多杭州市民还记得,去年5月家中的自来水出现异味。杭州环保部门随即对钱塘江流域展开环境调查,经过数月的侦查,草甘膦行业的两大龙头企业新安股份和金帆达涉案。
        
        据了解,新安股份下属工厂建德化工二厂,在生产草甘膦除草剂过程中,产生草甘膦母液,而草甘膦母液中,含有1%~4%草甘膦以及微量的甲醛甲酸和未反应完全的双甘膦等。在2011年之前,建德化工二厂将草甘膦母液加工成浓度为10%的草甘膦水剂出售。
        
        2012年3月,农业部停止审批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但所有草甘膦母液,因为技术难题,无法形成30%以上的草甘膦水剂。建德化工二厂只有通过氧化、浓缩工艺将草甘膦稀母液转化成磷酸盐混合液,再通过高温焚烧将磷酸盐混合液生产成磷酸盐产品。
        
        为尽快处置并大幅节省处置费用,建德化工二厂自去年5月以来,以每吨580元左右的价格,通过建德市宏安货运有限公司将97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运至杭州市余杭区荣圣化工有限公司,荣圣化工将其中的71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直接偷排入京杭大运河,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同时,建德化工二厂通过宏安货运将10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运到江西等地非法倾倒;此外,建德化工二厂通过宏安货运还将23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运往衢州交由衢州人周某某非法处置。
        
        两项指控
        
        按市场价,若建德化工二厂将废弃物磷酸盐混合液,交由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处置,处置成本在2000元/吨以上。此前,新安股份建德化工二厂,也曾以2000元/吨以上价格处置过。但变更处置单位为荣圣化工、宏安货运后,处置价格却变成了580元/吨左右。
        
        去年12月,新安股份曾公告称,此案为相关人员的个人行为,目前公司未受相关司法机关调查,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也无其他人员被涉案调查。
        
        但是,根据昨日余杭区检察院指控,以极低的价格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意味着新安股份实际上促使和认可本案另外2家涉案单位荣圣化工、宏安货运及个人,以就地填埋、直接向运河内排放等方式,予以非法处置。
        
        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鉴定,建德化工二厂将磷酸盐混合液出售、处置或作为他用途,应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经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评估,如单计污染修复费用,向运河违法排放致环境污染事件损失费用按Ⅲ类水功能区为8064万元,按现状Ⅳ类水质计为604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上述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起诉书》认为,胡某某为建德化工二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应以污染环境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
        
        据了解,因此案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法院将择日宣判。
  • 文章关键词: 新安股份草甘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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