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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考核各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增量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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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24 09:33:45
  • 新华网
  •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23日透露,我国“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于近期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但为体现鼓励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节约的政策,各地在水电、风电、太阳能及能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费量在考核中将被扣除。
       
        江冰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介绍,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研究制定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目标,“将很快在各地政府落实,但最终这项工作的部署要通过国务院批准和下发能源‘十二五’规划的方式确定。”
       
        他透露,对各地“十二五”期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考核将“开一个口子”,即对各地新增加的水电、风电、太阳能以及能源综合利用如煤矸石发电等方面的能源消费量将给予扣除。
       
        江冰说,“十二五”期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一项任务是要建立协调机制和评价体系。中央政府会将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会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完成情况与各地新上能源项目及新上高耗能项目挂钩。
       
        “十二五”期间我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将以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目标为抓手,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变革,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
       
        他介绍,将“分两步走”实现我国今后10年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十二五”期间重在制定措施和建立机制,在全国形成合理控制的思路和氛围;“十三五”期间要力争全面形成效果。
       
        今年全国两会通过的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江冰介绍,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可以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抑制我国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目前我国消耗了世界20%的能源,却仅创造了世界10%的经济总量,过多的能源消费反映了我国依赖能源资源支撑的产业结构和粗犷的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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