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发起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
www.chemmade.com
2018-02-05 15:34:15
中国证券网
记者5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于2018年2月5日发布本年度第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目前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12.6—56.7%。
2017年12月7日,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申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继续维持该反倾销措施。商务部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文章关键词:
马铃薯淀粉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