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后对新建的高速公路,建设方应在满足要求的位置设置方向标志;对现有高速公路,公路管理部门应结合指路标志的维修更新,对有条件的位置加设地理方位信息。”这是市建设交通委在答复市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提案时传出的信息。
左学金委员在《建议上海高架路和高速公路指示牌上标明方向》的提案中指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驾驶员和外地驾驶员在上海的公路体系上驾驶,他们对上海公路体系情况不太熟悉,因此需要公路指示牌向他们提供更加清晰和明确的道路信息。
目前上海道路方向指示主要以前方的地标来说明,如“杨浦大桥方向”“卢浦大桥方向”“外环隧道方向”等。但不熟悉上海道路的驾驶员,可能并不知道这些地标在什么方向,所以这种方向指示并不能向他们提供有用的信息。
为改变这种情况,左学金建议,可通过公路指示牌直接向驾驶员提供方向指示(东、西、南、北),也可采取方向(如南北高架路,南)加前方地标(卢浦大桥方向)的办法。左委员认为,在公路指示牌上提供方向信息是其他国家通常的做法。市建设交通委对提案给予充分肯定,并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