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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紫光化工车间过火两千多平 消防联合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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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9-09 14:03:26
  •   9月7日11时15分,内蒙古阿拉善盟开发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瑞联路的内蒙古紫光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势猛烈。时间就是生命,灾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1台泡沫消防车、2台水罐消防车、1台干粉消防车、1台化学洗消车、1台高喷车共6台消防车30名官兵迅速奔赴现场。同时分别向盟消防支队值班室、开发区管委会汇报情况。支队全勤指挥部在了解火灾相关情况后,审时度势,果断地向自治区消防总队汇报了情况,同时请求调集邻近的乌海市消防支队到场增援。
      
      在赶赴现场的途中,指挥员远远看到火灾现场上方黑烟滚滚,立即调动内蒙古庆华集团企业消防队和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600618)有限公司企业消防队增援。
      
      11时22分,开发区消防大队到达现场。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前沿指挥部,立即派出侦查组对现场进行侦查,经外部侦察和询问技术专家发现,起火厂房为内蒙古紫光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基乙氰2号车间,过火面积达2200平方米,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车间南侧窗户玻璃均已被火烤碎,南侧一二层均已起火,火势猛烈,一层火势已突破东侧南门在车间东南侧形成地面流淌火,向东侧成品库蔓延,直接威胁东侧成品库安全,情况万分危急,如不及时控制,临近的苯胺基乙氰成品库房和苯胺储罐一旦发生爆炸,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现场情况,大队指挥员果断下达命令,调集铲车在着火厂房东侧设置围堰,阻止火势向成品库蔓延;由水炮扑救地面流淌火;水罐车、泡沫消防车负责阻止火势蔓延,并要求所有近战人员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启动消防泵,占据就近地下消火栓为消防车供水。
      
      11时40分,行署副盟长、盟公安局李中亚局长来电指示在确保消防官兵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全面控制火灾现场,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前提准备。
      
      11时45分,内蒙古庆华集团企业消防队派出的2辆车、9名队员和中盐吉盐化集团企业消防队派出的4辆车、16名队员同时到达火灾现场,指挥部部署企业消防队协助消防官兵阻止火势进一步蔓延。
      
      11时50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姚泽元等相关部门领导相继到达现场。到场后,立即成立了火场指挥部,并启动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应急救援预案,对所有参战力量进行统一部署,同时调集120到场。
      
      12时21分,乌海消防支队增援力量陆续到达。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西侧明火被扑灭。指挥部调整力量部署,由开发区消防大队和企业消防力量全力对二楼明火进行扑灭;乌海支队对车间中部冷却排烟,并对东南侧楼梯间明火进行扑灭。
      
      12时40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2时50分,明火基本被扑灭。指挥部派出技术人员和侦察组对现场进行侦检,通过侦检,未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在二楼中部发现有残留火。指挥部根据侦察反馈的情况,命令开发区大队泡沫车出一支水枪扑灭残火。
      
      经过全体人员2小时20分钟的奋力扑救,大火于13:35大被彻底扑灭,保全了邻近的苯胺基乙腈成品库、甲醛生产车间、羟基乙腈和苯胺储罐、动力车间,保护财产价值总计约2000余万元。
      
      此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原因及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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