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按日连罚环保案件最高罚款达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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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3 14:08:02
中国化工报
4月10日,环保部网站发布消息称,除山西、海南、云南、西藏等4省区外,1至2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运用新的法律手段,依照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部门制定的配套办法,经过两个月的执法实践,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除山西、海南、云南、西藏等4省、区外,1至2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20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
其中,河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414.1万元;内蒙古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140万元;新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个案罚款金额达208万;浙江实施查封、扣押382件,占全国查封、扣押件数的70%以上,移送行政拘留34件。湖北移送行政拘留29件。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上升60% ,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上升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上升115%,执法力度日益加大。
邹首民说,“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威力已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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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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