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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返销税”或压制部分化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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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1-27 09:26:48
  • 环球聚氨酯网
  •     2009年,工商部对于原产地在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AA开始征收返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9年11月2日起5年。
        
        在今年8月29日,工商部收到了辽化,山东海力,江苏海力,华鲁恒升对于AA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国内供应商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AA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担心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AA对中国大陆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发生。
        
        在2014年11月2日,本应终止的AA返销税,却因为复审调查阶段,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这样对于AA市场有何影响?
        
        根据分析师所说:目前,国内的AA供大于求的局面无法改善,多数AA企业维持一套装置运行,市场价格竞争不断激烈化,部分供应商迫于成本压力,生产及出货意向较低,悲观气氛蔓延,随着AA返销税措施的延期,对于进口货源依旧有依赖的部分下游企业,迫于AA返销税及生产成本压力,将会逐步减少进口货源使用量,使用其他货源代替。
        
        同时对于想在中国配套下游的部分AA供应商来说,返销税措施的延期或将使之感到心塞。如英威达在国内PA66项目投建,目前已经动工,在明年中,基本将会建成。随着装置完成,对于PA66的原料采购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问题,英威达国外有配套AA上游原料,如果进口AA生产PA66,那成本就不断增加,如果做来料加工,那英威达的PA66将出口,然而国内PA66是供不应求的,这样又得不偿失,违背了在国内建设工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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