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行业资讯 >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仍未出炉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仍未出炉
  • www.chemmade.com
  • 2013-06-25 10:10:03
  • 21世纪经济报道
  •     6月24日,煤炭专家黄腾表示,国家能源局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仍未出炉,“甚至可能还有第三、第四次的修改”。
       
        《办法》在5月中旬面向社会征询意见,主要是限制高硫低卡的煤炭进口,其对象直指褐煤。关于《办法》的具体报告原定5月下旬出炉,但如今一个月过去,仍无下文。
       
        一位煤炭行业知情人士承认,《办法》一出炉,即遭遇五大电力集团为首的电企反对。目前《办法》正在修改,远距离运输和进口动力用商品煤门槛可能从原定的每公斤发热量4545大卡,降至4000大卡以下,最高含硫量也将从之前的1%提高至2%。
       
        《办法》显示,国家能源局对煤炭进口企业以及进口煤炭都提出了要求。其中,从国外进口的煤炭热值不得低于4544大卡/千克,此外还要求国内低于3587大卡/千克的动力煤和2870大卡/千克的褐煤禁止生产。
       
        《办法》第6、7、8条明确限制了高硫、高灰、低卡动力用煤的进口和长距离运输,并对相关企业经营水平做出详细要求。
       
        广西万通物流公司国贸部经理林惠江表示,限制4544大卡/千克的煤炭进口,主要针对的是来源于印尼和越南的褐煤,而含硫量超过1%的高硫煤主要来源于美国东海岸,《办法》对这三个国家的影响最大。
       
        对于标准变动,华能电力一位人士承认,经过测算,修改后的标准对华能的煤炭进口影响已经不大。但他同时表示,这并不意味着电企就会加以妥协,“我们仍将反对该办法出台。”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全年进口煤炭2.89亿吨,较去年同比增长29.8%,其中褐煤5421万吨,而过去的三年我国褐煤(高硫低卡煤的代表)年进口量增长9倍以上。
       
        另一方面,《办法》关于进口商的资质规定亦是争议焦点。《办法》要求,煤炭进口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煤炭贸易量在100万吨以上,有与进口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所。
       
        2012年国内最大的进口商神华集团进口量也仅略超1000万吨,如若按照年均贸易量100万吨以上的标准,那么大量中小煤炭贸易商将被驱逐出进口市场。
       
        黄腾认为,在目前的煤炭行情下,《办法》出炉的意义已然不大。“当前国内外煤价行情已经倒挂,国内煤价要低于国际煤价”,甚至美国煤炭进入中国的成本优势也不再,限制煤炭进口并不能拯救国内低迷的煤炭市场。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为2757万吨,较4月煤炭进口量减少112万吨,环比下降3.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6%,但增幅收窄。
  • 文章关键词: 商品煤煤炭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