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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专项整治环境 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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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4-06 09:20:52
  • 昆明信息港
  •     从4月1日至6月30日,市政府对牛栏江、盘龙江、宝象河、螳螂川4条河流进行水环境整治。除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实行有奖举报,公众监督举报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举报人可得到100元至1000元的现金奖励。

        据介绍,这4条河流是牛栏江、盘龙江、宝象河、螳螂川。市政府日前成立了4条河流流域(昆明段)水环境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这4条河流及支次河流河道周边的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水环境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等企业,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依法关闭;对水环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清查等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切实保护和改善牛栏江、盘龙江、宝象河、螳螂川等4条河流的水环境安全和水环境质量,规范排污企业的环境行为。

        据了解,从4月1日至6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将开展对4条河流及支次河流河道1000米范围内污染企业及全流域污染企业的排查工作,摸清排污企业数量,行业及其分布、汇入河道排污口信息;对污染企业及全流域污染企业中存在危险废物的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对4条河流流域及支次河流河道水环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清查。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达不到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投入运行,不得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对牛栏江流域及支次河流河道水环境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煤化工、皮革、冶金、造纸、电镀和热镀锌等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同时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或偷排、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一次性违法排污,永久性退出市场”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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