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化工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新设立氟化工企业应当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有稳定可靠的萤石等资源保障。除开发生产高纯、超净的电子等行业专用氟化氢产品和生产自用的氟化氢原料外,不得新建、扩建非原料用的氟化氢生产装置。
方正证券认为,“准入条件”将保护我国萤石资源,防止资源利用率过低。用于生产氢氟酸的萤石资源属于国家战略资源,国内储量有限。尽管我国从1999年就实施了萤石出口限额制度,但以氢氟酸形式的出口仍在大量进行,造成资源大量外流。此次“准入条件”出台预计将有效缓解氢氟酸外流的现象。
同时,准入条件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门槛,淘汰了落后产能,改善了行业供需环境,有利于下游氟化工产品价格上涨,提高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未来,国内小型氟化工企业生存将日益艰难,规模型的龙头企业则将从行业整合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