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当国际原油连续22日平均价变化超过4%时,即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数据均显示,早在春节前,便已突破4%的调价红线。近日,调价跟踪指数更是在布伦特原油的上涨下大幅飙升。2月14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移动变化率更是已超过10%,远高于成品油价格机制中4%的调价标准。
不过,尽管上调条件均已具备,但分析人士仍认为,在春节后,物价高企之时,为减轻通胀压力,或推迟上调成品油的时间。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表示,国内调价已符合上调临界条件,但刚以加息压制通胀,因此再调价加剧通胀感觉有点突兀。
广东省石油学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国家发改委对此次调价十分慎重。一方面,即将面临开春农业用油高峰,物流业也处于用油高峰,同时物价高企,国家会充分考虑各行业承受能力。同时“两会”即将召开,市场以稳定为主。“国内油价要有控制地、间接地与国际油价接轨,同时要符合我国国情。因此我认为,不会马上上涨。如果国际油价保持高位,预计3月底、二季度初将是下次成品油调价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