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有序实施乌江、涪江等重要干流梯级开发和航电枢纽建设。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加快建设綦江蟠龙、丰都栗子湾等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4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564万千瓦以上。
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推动电网公平接入。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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