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国丙烯进口来源仍以东北亚为主。韩国仍是丙烯主要进口来源国,进口丙烯12.99万吨,占比高达68%,较上月增加10个点;日本进口量位列第二,进口量在3.21万吨,占比在16.69%。本月,由马来西亚进口丙烯1.63万吨,升至第三位,占比在8.47%。而由中国台湾进口丙烯仅在0.97万吨,占比在5%附近。月内,由东南亚进口丙烯1.86万吨,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由俄罗斯进口丙烯0.19万吨,占比不足1%。
10月,中国进口丙烯按收发地统计排名前三位依次为浙江省、福建省及上海市,分别进口丙烯5.76万吨、4.49万吨和3.59万吨,分别占比在30%、23%和19%;其次为山东省进口丙烯2.38万吨、江苏省1.09万吨,分列第四、五位,占比分别在12%和6%。由此看出丙烯注册地大多集中在华东及华北地区等沿海地区。丙烯进口港口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主要到货港为宁波,占比相对较大,其次多为乍浦、泰兴、福州、天津等主要港口。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出口丙烯1741吨,进口金额223.35万美元,均价1283美元/吨。主要出口货源流向中国台湾及南美地区;主要出口地为江苏省和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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