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疫情逐渐好转,各地经济也在慢慢复苏,为推动经济快速运行,在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布后,各地纷纷响应号召,落实了调价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
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并鼓励通过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终端销售价格。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已有25个城市明确的发布了降价后非居民用气的终端价格。
但城市与城市之间情况不一样,相应的价格政策也不尽相同:
首先,虽然各地政策虽大体的时间都在2月22日-6月30日期间,但是由于有些城市实行非居民用气淡旺季政策,再结合当地的情况,具体的实施时间是有差异的,如上海、天津、兰州等地,在2月22日-3月31日执行现阶段指导价,4月1日-6月60日起执行淡季价格;重庆、济南、银川等地从2月22日开始执行,一直到6月30日结束;还有一些城市,如漳州、江阴则是只发布了起始日期。
其次,各城市的定价方式也不同。有的城市是只有一个非居民用气的下调价格,如济南、长沙等地;而有一些地方则是除非居民用气的价格外,还详细的对工业用气、商业用气等不同的用气企业给予了不同的价格,如西安;还有一些地方是阶梯式定价,根据用气量的不同来规定价格,如德州。
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3.36元/立方米下调为3.02元/立方米。对经营区域内属于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的非居民燃气客户,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抄表期间气价按调整后非居民用气价格的90%进行结算
另外,在统计过程中,还发现,有一些城市还没有明确公布非居民用气的价格。金联创从某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暂未出台政策的城市很有可能是等结算日时进行统一的优惠或者补贴。
分析,阶段性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后大大推动了各地企业的复工复产的积极性,降低了终端的用气成本,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LNG的价格也同样低廉,在一些企业较发达的地区,LNG和管道气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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