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公路管理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淮安市公路行业实际,7月26日,淮安市公路处制定并落实了“公路系统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方案”,重点明确四项公路安全保护措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与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公路全面保护。依照《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在政府主导下,与公安、工商、质检、国土、水利、铁道、水流域管理、城管等政府机构及武警、消防等单位建立长效的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制定相关提案、预案和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条块结合、综合管理的公路安全全面保护体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淮安市公路处成立公路系统公路安全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路政、工程、养护、路网农路、财务预算、劳动人事、信息等工作组,依照《条例》,结合联动机制确定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制定专项预案、专项预算与实施方案,奠定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基础。面对公路行政管理和应急保障需要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事项,运用联动机制,制定专项预案、专项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设置特定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实施开展。
四是建立预警、应急队伍建立、应急演练方案制定、应急保障物质管理等制度,保障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公路安全保护预警机制,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按照预案规定,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涉及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与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调配体系,不断提高淮安市公路安全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