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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可开放网上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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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6-20 09:56:12
  •   吃进去的,能轻易吐出来吗?说的可不是以瘦为美、凭瘦挣钱的明星们!
      
      没错!说的就是违规公路费的问题。
      
      6月以来,关于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之风不绝于耳。继8日的物流业国八条,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共同发出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等突出问题。比如贷款还清收费停止专项清理活动,将自2011年6月20日开始,至2012年5月31日结束,将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当然,还有什么捆绑收费等等。
      
      消息出来后,民众的反应并不热烈。坦白说,公路费过高的顽疾想治逾并不容易。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指出,中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可是这又能怎样。在民众看来,这很可能又是一次自查自纠的行动?因为公路建设前期就有很多猫腻。
      
      先说说未来可能影响公路费减负的因素有哪些。
      
      第一,谁收了费?谁来纠查?如果既做裁判,又当运动员,那显然有失公平。谁都想自己赢。公路费也一样,原来的收费者自然希望多收费,让他来自查--开玩笑!
      
      第二,修路者如果不盈利,那么修路做什么?盈利的标准是什么?在这个新规定中,似乎政府还贷收费高速公路以还清建设贷款为盈利线;此外,经营性化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
      
      建设高速公路的成本包括什么?后期的养护成本是否算在内?如果不是,收费项目负责人可以另寻他法--比如尽可能拖欠贷款,迟些清还。过去15年可能收回成本,现在一律往上限跑--国家确定的东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
      
      第三,中国的高速公路,谁都知道咋回事,一年几次开肠破肚是常有的事。其中有多少是豆腐渣工程?有多少钱流进了某些人的腰包?即使按照规定取消了违规的收费,那么15年或者30年后来再重头修一次吧。这样或许可以重新排队,再收个15年或者30年。
      
      接下来,主管部门怎样做,方能将这场减负运动执行下去呢?
      
      第一,公路收费、监查违规两条线,收费者可以自报材料,监查者还需实地了解情况。两相对照。不过中国如此多的收费点,主管部门能一一跑过来吗?有点悬。或许这需要贷款部门、公路局等多个部门相配合。
      
      第二,开一个网上举报平台。充分利用中国人多、车多的优势,监督那些企图瞒天过海者。
      
      第三,惩罚措施必须严厉,板子必须打在主管领导身上,而不是某个实体。在一些官本位气较重之地,来个不痛不痒的罚款,毫无用处。如果影响到某些领导的地位,政策落实起来反而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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