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自然资源部近日下达2018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
2018年度全国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分别为12万吨、11.5万吨。其中,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控制计划分别为4.65万吨、4.5万吨。
通知要求,计划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分配计划:矿山企业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停产整改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REO)/年的;达不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长期停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