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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铅蓄电池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明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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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7-31 10:17:16
  • 中国证券网
  •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铅污染物防控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地方环保标准《铅蓄电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新建企业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在一年过渡期后,即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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