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区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www.chemmade.com
2023-04-25 13:58:41
中国煤炭资源网
山西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称,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即日起,将太原市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有效期5年。
高污染燃料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此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太原市区(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太原狮头水泥有限公司及保留的燃煤热源厂除外),包括城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
文章关键词:
燃料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