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政策法规 > 大型环保设备等原材料进口可免税
大型环保设备等原材料进口可免税
  • www.chemmade.com
  • 2010-10-27 09:23:36
  • 上海证券报
  •     财政部26日公布了《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生产企业在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时,可以享受免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政策优惠。

      据记者了解,上市公司中,龙净环保和威海广泰生产上述部分产品。记者昨日致电两家上市公司,两家公司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均称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占比较小,上述政策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明显影响。

      《通知》同时指出,对转盘式膜反应分离器、转盘式微滤机、脱酸塔(煤气综合利用)、喷淋式饱和器(煤气综合利用)和木塑产品生产线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口不予免税优惠。

  • 文章关键词: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