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之大连商品交易所专场活动上,
乙二醇期货合约及规则草案首次亮相。
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总监陈纬介绍,根据目前合约草案,乙二醇期货在交割质量标准方面将以国标为基础,同时增设部分门槛指标,以区分乙烯法及煤制乙二醇产品。此外,乙二醇期货将在华东和华南等地设置交割仓库。其中,华东地区为基准交割地,其他地区为非基准交割地。升贴水设置为0元/吨。
陈纬表示,由于华东既是最大的消费地,也是最大的集散和罐容集中地,价格代表性更强,因此华东地区更适合作为乙二醇期货基准交割地。
考虑到
乙二醇为散装液化品,大商所还将针对性地设计“送货上门”的厂库仓单制度,即注册时仓单不对应固定提货地点,在注销时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由厂库负责送到。此外,由于乙二醇物化性质稳定,存储1年不会变质,仓单有效期为1年,每年9月底注销。
据介绍,目前乙二醇现货市场发展呈现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市场规模大,企业数量多,产业地位十分重要。2015年我国
乙二醇消费量约为1266.7万吨,占全球消费量一半以上,按均价6000元/吨的价格计算,市场规模约760亿元。二是对外依存度高,进口集中在江浙地区。2015年乙二醇进口量为877万吨,进口依存度约69%。其中,江苏和浙江是最大的乙二醇进口省份。三是价格波动较大,平均利润在5%左右,行业避险需求较为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