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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郴州工业氧事件 将在全国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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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6-14 09:49:34
  •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37分报道,卫生部今天(6月13日)表示,近期将在全国对医用氧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各地医疗机构要在6月30日前完成自查。
      卫生部网站当天通报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的处理结果,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被处以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处分。经调查,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在氧气采购和使用环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6年1月到2010年3月,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向没有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的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购买氧气共计49067瓶,其中由这家公司自行罐装的氧气30832瓶,并将违规购置的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用于临床医疗。
      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这次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的这起事件,暴露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因此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另外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加大对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力度,用最大努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据了解,卫生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国医疗机构医用氧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马旭东:在此之前,我们要求各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要在2010年6月30日前,要把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行一次统一的梳理和自查,卫生部将根据各地检查的情况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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