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昨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表示,今年要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的透明度。
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可以追溯到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核心内容是“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然而,在国内衡量国际油价基准中,一般计算布伦特、迪拜和辛塔三地的原油加权平均价。在直觉上,国内油价灵敏度上要远滞后于国际油价。据统计,从2008年底到目前为止,国内油价经过13次上调,但只有5次下调。
受国内调价机制“迟钝”的诟病,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的“缩短调价周期”给予市场很多想象的空间。此前,业内一度传闻,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调价参考周期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天的呼声比较高”。
除了工作日缩短,业内人士认为4%的调价幅度也应有所下调。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的条例来说,当国际三地原油价格由100美元上涨4%至104美元时,国内油价会触发调价窗口,但当104美元跌回至100美元时,跌幅只有3.8%,因此,许多民众对油价上调与下调幅度不一致产生诸多疑问与指责。
彭森表示,社会上流传的“成品油定价权将放给企业”的说法并不准确。目前国际油价高位震荡,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要在油价稳定或回落的情况下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