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制药企业在定制国际标准、取得欧美认证以及专利保护方面,话语权太弱。作为中国药物创新的骄傲,今年前8个月含有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药品出口额仅为464.61万美元。这其中,多半也源于跨国药企的制剂产能转移。
据石药集团一高层人士介绍,在发现青蒿素的治疗作用后,我国并未深入分析并申请专利,目前青蒿素的专利权持有人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而重庆、成都一些地区正广种青蒿素,为外资药企提供原料。青蒿素没有推动中国医药经济发展。
类似现象在中国医药产业中存在很多。原料药出口领域,中国获得美国FDA的认证远不如印度多;获欧、美、日西药制剂认证的企业仅30余家;中药制剂方面,部分产品的专利和商标被日本和韩国抢先注册;中药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因标准不清被拒之门外。
而国内药企对中药制剂标准研究及专利认证不仅淡漠,且落后于日本和韩国。目前,日本有40%的医师开汉方药和天然药物;韩国自20世纪70年代起建立中药厂80个,市场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上。两国均为中药产业制定了规章或GMP生产标准。仅日本政府批准使用的纳入“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中药就有140种,小柴胡汤、六味地黄丸等使用频率较高。
业内专家称,受制于行业传统,国内中药业缺乏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标准体系,在申请认证和专利方面缺乏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