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国资委明确了央企“十二五”的节能减排目标:到“十二五”末,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6%左右。作为重要行业老大的央企,不仅要在经济上成为顶梁柱,也要在节能减排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展现行业领袖风范。
央企作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及国有资产的主要载体,是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其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等10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但由于很大一部分央企属于高排放、高耗能、资源性行业,因此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
从行业来看,中央石油石化企业能源消耗占全国的5.8%,冶金企业占全国的2.9%,煤炭成本在中央企业五大发电集团总成本中的比重高达60%左右,燃油成本在三大航空集团总成本中的比重已经超过40%。在其他行业中,中央企业的能源消耗也占有一定比重。
近年来,在国资委的推动下,央企在推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特别是建立了完善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制度,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同时组织或参与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建立了层层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为完成国家减排目标作出了贡献。
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20.3%;五年累计节能1.7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节能量的27.8%。供电煤耗、吨钢综合能耗居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企业节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的190家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五年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是国家下达的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占全国千家企业节能量的32.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特别是中央五大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95.9万吨,占国家“十一五”减排总量目标的116%。
实际上,节能减排,中央企业有着明显优势。在节能减排装备制造方面,不少中央企业在国内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所提供的装备设备直接影响众多行业的能源和资源消耗水平,对提升全社会节能减排水平有着重要影响;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方面中央企业一直居领先地位,中央企业拥有大量国家级技术研究中心,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人员达到几十万人,通过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突破升级和积极推广应用,中央企业可以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此外,在节能减排过程中,资金问题往往是决定减排效果的限制性因素,显然央企在资金投入上应该更具魄力。
因此,有“共和国长子”之称的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做节能减排的表率,是央企的责任和义务。中央企业要在实现自身发展、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要带头模范遵守国家节能减排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按时、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要以节能减排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调整,千方百计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减排。要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近期效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把节能减排真正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管理体系和日常经营活动之中,通过更加严厉的考核奖惩制度,推动节能减排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