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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三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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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8 13:57:42
  • 人民网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会上表示,用能保障对高质量发展非常重要,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策部署,加强要素配置保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确了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具体举措。

      一是有效拓展增量用能空间。“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已经明确不再将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纳入能耗调控。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这项政策可拓展的用能空间规模在逐步扩大。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用好用足这项政策,还有不少需要加力的地方。为此,在这次增量政策中进一步明确,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时,要严格将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予以扣除,以此引导地方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鼓励通过购买绿电绿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增量用能空间。与此同时,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无序上马,有效抑制不合理新增用能需求,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是深入挖掘存量节能潜力。目前,我国全社会存量用能规模约为“十四五”新增用能空间的10倍,深入挖掘存量节能潜力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巨大的用能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结合深入实施“两新”等工作,加力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以存量挖潜积极保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三是加力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研究将一批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相关项目的能耗将不再计入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范畴,强化对国家布局重大项目的用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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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关键词: 能源化石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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