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行业资讯 > 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 www.chemmade.com
  • 2010-01-28 09:22:08
  •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任主任。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李克强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 中央财办主任
      
      杨洁篪 外交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盛霖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周小川 人民银行行长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肖 捷 税务总局局长
      
      骆 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刘明康 银监会主席
      
      王旭东 电监会主席
      
      章沁生 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张国宝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此外,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 文章关键词: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