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第30号公告,经审核认定的第十七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中,公司技术中心获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该公司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可以享受科技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和国家科技专项计划给予资金支持。由于公司目前尚未申报科技用品的进口业务,该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通过了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将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技术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在“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