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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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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7 09:39:10
  • 中化新网
  •   从江苏省政府网获悉,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8月19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明确一系列时间节点,要求限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解决危化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

      今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化工园(集中)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环节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确定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企业内部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风险管控方案,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今年底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目录,在化工产业结构调整中对相关企业进行限制、淘汰和禁止,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明年年底前,制定符合江苏实际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

      《意见》对全链条安全管理作出要求。一方面,严格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沿江、环太湖、沿海、苏北等地区化工产业发展定位,今年底前建立省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明年底前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另一方面,加快高危险等级危废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建立完善危废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依法对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对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废行为的打击力度。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结合安全风险、危险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特点,加强危化品救援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化品救援基地,我省还将支持重点地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

      《意见》明确明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积分制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化品企业。

      《意见》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级标准化企业原则上凭其安全承诺和年度报告,可减少安全生产执法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化品项目,有相应的进口关税、所得税优惠。

      2022年底前,全省建立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这一平台将实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未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也将统一纳入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备案。2022年底前,全省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也将完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也将加紧完成。

      江苏省把化工、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在2022年底前实施完成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明年底前,教育部门将推动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相关高校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加强以化工生产工艺、化工安全和危化品安全管理为特色的专业建设,并支持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明年底前,江苏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由内设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设区市建立市级区域内安全生产执法统一管理机制,统一编制执法计划、调配执法力量、培训教育考核执法人员,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意见》要求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并明确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

      《意见》还对各地各部门责任进行再明确,要求省公安厅将涉恐涉爆涉毒危化品重大风险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各级政府2020年底前要实施危化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管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在相关安全监管职责未明确部门的情况下履行危化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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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关键词: 危化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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