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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即将到期 对国内丙酮市场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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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27 10:28:33
  • 隆众资讯
  • 【背景】:根据商务部2020年第13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的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6月8日起继续实施,期限为5年。因此,当前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5年6月8日到期。若反倾销措施到期后不再继续实施,将对国内丙酮市场有何影响?


    (一)反倾销历程


    2008年6月8日,商务部发布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08年6月9日起5年。


    2010年9月9日,商务部发布第54号公告,决定调整自韩国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进口丙酮的反倾销税率。


    2014年6月6日,商务部发布第40号公告,决定延长实施该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6月8日起5年。


    2019年6月7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5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0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二)丙酮反倾销政策解读


    丙酮实施反倾销已持续17年,通过进口数据来看,目前丙酮进口量位居前四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沙特阿拉伯、泰国、韩国及中国台湾。我国丙酮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的货源实施反倾销。近年来,新加坡及日本进口货源明显减少,而中国台湾和韩国货源虽实施反倾销,但依旧对中国进口量较大,多以来料加工的模式进行交易。


    (三)2020-2024年丙酮进口量按产销国及地区对比


    中国丙酮进口主要来自远洋的沙特阿拉伯和近洋的泰国、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近五年来全球丙酮产能增长主要来自中国,因此国内丙酮对国外进口的依赖度极速下降。


    2024年,中国丙酮进口前四来源国及地区是沙特阿拉伯、泰国、中国台湾、韩国。进口量分别为9.94万吨、9.91万吨、7.58万吨、4.12万吨,进口量占比分列31%、31%、23%、13%。


    2020-2024年,中国丙酮进口来源结构变化甚微。近几年,随着国产货源的不断增多,进口商对于进口货物的操作回归理性,减少进口合约操作。2021年由于欧美极寒天气,导致装置开工走低货源供应趋紧,东北亚部分货源前往欧美套利,抵达中国的量减少。加之因为中国疫情防控导致船只难寻,2021年中国丙酮进口量同比下降11.94%。2022年3月浙江石化二期酚酮装置顺利投产后,内贸船货至江阴的数量明显增加,国货话语权进一步提升。2023年-2024年,国内酚酮装置产能突增,国产资源供应增多,进口货源呈现锐减的趋势。


    近五年来,进口丙酮排名前四位的国家及地区是沙特阿拉伯、泰国、韩国和中国台湾。2020年中国台湾的进口量位居前列,由于中国台湾货源存在反倾销,一般贸易货源有所减少,因此从2021年中国台湾货源相应减少,沙特货源不断冲击,攀升至进口第一大来源国。从2024年的进口数据看,进口量最大的是沙特阿拉伯,泰国居于第二的位置。


    (四)2020-2024年丙酮进口量按贸易方式分析


    2024年,中国丙酮进口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为主。其中一般贸易方式货物是主要进口贸易方式,其次为进料加工贸易,其他贸易方式寥寥。


    2024年,中国丙酮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量19.73万吨,占总进口量的61%。进料加工贸易进口量12.60万吨,占总进口量的39%。
    国内丙酮进口方式以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货物为主,占比较高。一般贸易方式货物多集中于华东沿海区域和华南地区。进料加工贸易货物主要以异丙醇、MMA工厂核销为主。


    (五)2020-2024年丙酮进口量按收发货地分析


    2024年丙酮进口以广东、江苏、重庆、山东、上海、浙江等省市为主。2024年进口量较2020年相比发生较大转变,从2020年江苏省是进口量最大的省份向广东省成为最大进口省份过渡。2024年广东省成为第一大丙酮进口省份。由于华东地区国内产能激增,江苏省丙酮进口量下降,部分货源由内贸代替。重庆市有MMA的生产企业,对丙酮的需求量逐年递增,因此进口量已攀至三甲的位置。


    2024年,广东省丙酮进口量10.78万吨,居于首位,占总进口量的33%。江苏省以6.47万吨的进口量位居第二名,占总进口量的20%。重庆市进口量在6.58万吨,位居第三名,占总进口量的20%。山东、上海、浙江等省份合计进口量8.50万吨。


    2020-2024年数据显示,丙酮进口收货地发生较大变化,从原来的华东地区进口集中向华南地区转移。随着华南一带下游装置的不断上马,华南地区对丙酮的消费量提升,尤其是MMA行业的扩张,对丙酮的消耗增多,除了消化国内资源外,还需要进口资源填补缺口,因此华南地区进口量明显增加。华东地区同样作为中国丙酮的传统消费地,且有便利的港口存储条件,商业罐区多集中于此,利于进口操作。2019-2024年华东一带国产资源供应提升,操作者开始减少进口操作,增加国产合约的填补,因此导致江浙沪一带丙酮进口量骤减。


    (六)反倾销即将到期,丙酮进口预期


    根据商务部2020年第13号公告,丙酮的反倾销措施并未在2020年6月8日结束,而是自2020年6月8日起继续实施,期限为5年。因此,丙酮的反倾销措施目前仍在执行中,不存在反倾销措施结束后可能出现的后果。


    若6月8日反倾销措施结束,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进口量明显增加: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可能会大量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地区的生产商对中国大陆市场依赖度较高,且产能较大。


    2、价格竞争格局加剧:进口丙酮可能会以低价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大陆丙酮产业的价格体系造成冲击,导致国内同类产品价格下降。


    3、存在丙酮产业损害风险:丙酮倾销进口货源会对中国大陆丙酮产业从市场份额下降以及利润萎缩等方面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若反倾销措施继续执行,则上述后果不会发生。然而,最终是否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还需根据商务部在到期前的复审调查结果来决定。


    二季度随着天气的转热,逐步进入需求淡季,加之沙特装置处于检修状态,且国内镇海炼化酚酮装置计划投产,国内供应量增多,因此6-8月丙酮进口量将减少,预期二季度丙酮月均进口量在3.5万吨上下波动。


    下半年,若反倾销措施结束,随之而来的是丙酮进口量大增,尤其是近洋货源倾销至中国,势必造成价格方面的冲击,导致市场重心向下震荡。


  • 文章关键词: 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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