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1年我国成品油出口量约为4030.64万吨,同比下跌11.89%。其中,汽油出口量为1454.40万吨,同比下跌9.11%;柴油出口量为1720.31万吨,同比下跌12.97%;煤油出口量为855.94万吨,同比下跌14.21%。2021年我国汽油、柴油、煤油出口贸易方式及出口目的地有何变化呢?下面小编给大家阐述:
出口贸易方式方面,2021年我国汽油、柴油、煤油主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其中,汽油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比例高达95%,柴油高达89%,煤油则为66%。我国汽油、柴油、煤油通过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贸易方式出口占一定比重,分别占其出口总量的4%、11%、33%。通过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边境小额贸易等方式出口的量极小。
从2021年第三批成品油出口配额下发数据可以看出,成品油出口配额再次出现加工贸易方式向一般贸易方式转变,这是继2016年后,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比重继续上升。这也是前期我们相关文章一直提及的,出于“双碳”目标及国家能源安全的考虑。
据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汽油主要出口至新加坡、巴基斯坦、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及地区,分别占我国汽油总出口量的40%、16%、14%、10%、7%。新加坡仍是我国汽油首要出口目的地,2021年出口至新加坡的量为577.81万吨。而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我国汽油出口至巴基斯坦的量为227.88万吨,较2020年出现大幅上涨,翻了14倍。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仍是我国汽油主要目的地。
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柴油主要出口至菲律宾、澳大利亚、新加坡、孟加拉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及地区,分别占我国柴油总出口量的27%、14%、14%、13%、11%。2021年我国柴油出口至菲律宾的量为439.13万吨,仍是我国柴油首要出口目的地。而2021年我国柴油出口至澳大利亚、孟加拉国的量均较2020年增加,出口量分别为235.30万吨、212.01万吨,增幅分别为10.77%、41.43%。
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煤油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荷兰、美国、日本等国家及地区,分别占我国煤油总出口量的29%、15%、9%、7%、6%、5%。中国香港仍排我国煤油出口第一位,韩国仍据第二位,出口量分别为239.58万吨、127.57万吨。我国煤油出口至新加坡、荷兰、美国的比重上升,分别较2020年增长了10.30%、50.13%、28.68%。出口至日本、越南的量出现下降,分别较2020年下降了46.38%、63.23%。
从2020年开始,我国成品油出口量呈下降趋势,其中不乏海内外疫情影响,还有“双碳”目标、能源双控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几年我国成品油出口量预计继续维持下降趋势。国内未来几年仍有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计划,虽有新旧动能转化,仍会淘汰一些老旧装置,但我国炼油能力继续呈上升趋势。随着混芳、轻循等进口汽柴油原料征收消费税后,国内供应缺口需要国标资源或者其他资源来补充,而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国内出现区域性资源紧张现象或在未来一两年时有发生。在成品油出口量延续下降的情况下,国内区域性资源供应需要各个炼化企业及市场参与者时刻关注市场变化,不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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