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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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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8-13 09:49:28
  •   日前,交通运输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交通运输系统集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或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以及重点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抗拒安全监管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存在“三违”现象较多的;非法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出租车运输的;道路运输存在超限、超载、超员和运输船舶存在超限、超载的;长江、渤海湾、琼州海峡等水域滚装运输非法夹带危险品的;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的;交通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

      交通运输部强调,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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