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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公路工程 排查治理隐患 预防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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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6-14 09:43:27
  •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预防坍塌事故的自查自纠;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做好汛期施工现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此举旨在加强公路工程预防坍塌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据悉,近期重庆、广东、贵州、云南等地接连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事发地区更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同时督促各地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管理缺位、行为失范等突出问题;集中督察重点地区、企业和项目,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整改。
      
      针对近期几起事故的特点,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强调以下要求:
      
      一是高大模板、承重支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门的设计、制作和验收,必要时应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论证、复核计算和验收。二是工程复工后或承重支架受雨水浸泡后,应对承重支架基础及支架体系进行全面检查、检测、验收签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施工。三是承重支架的周转材料进场后,应当组织检查验收,满足产品合格标准的方可使用。四是高墩施工时,应对大型模板、承重支架进行变形监测,并设专人进行巡视检查,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五是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爆破作业时应对周边其他作业提出明确的限制性要求,并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严格火工品的管理,细化、落实爆破作业施工流程各环节的岗位安全职责。
      
      此外,由于各地已进入主汛期和台风影响期,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不断提高防控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专职联络员;利用安全生产月契机,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防汛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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