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资讯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物流资讯 > 陕西调整大件运输车辆监护标准
陕西调整大件运输车辆监护标准
  • www.chemmade.com
  • 2011-06-03 09:46:22
  •   日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调整超限车辆的监护标准:自6月1日起,通行高速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载后总长超35米或高过4.7米或宽过4米的,须办理监护手续。
      
      为方便广大承运人办理大件运输许可手续,促进装备制造业和物流业发展,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调整《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试行)超限车辆监护标准,将原“载后车宽超过3.75米,须办理监护手续”的尺度放宽至4米。结合新标准,大件运输车辆载后总长度超过35米或总高度超过4.7米或总宽度超过4米的,均须办理监护手续。

  • 文章关键词: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