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扬州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方案审查会在市公路管理处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各县(市、区)整治办主任、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整治办主任先后汇报了3月23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后辖区高速沿线广告设施整治推进情况,交流了整治工作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会议对各县(市、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及以外、高速公路上跨桥上权属关系不属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每一个广告牌进行了逐一会审,明确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及上跨桥上的广告设施必须迁移或者拆除;控制区外间距不满300米的广告设施必须迁移或者拆除,破损、锈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出新和改造,符合整治意见标准的可予以保留,整治结束后统一补办手续。据统计全市需迁移、拆除广告牌143块,需修复出新、改造31块。
最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整治办主任徐斌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指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县(市、区)一要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加强督促,顶着压力上,不折不扣完成任务;二要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强化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平稳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