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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力戒公路养护施工引发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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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9-28 10:00:18
  •   针对一些地区因养护作业组织不当,导致局部路段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组织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公路出行环境,维护公路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在组织养护作业时,应全面分析作业路段周边交通状况,科学制定绕行路线和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合理确定施工路段和施工时段。尽量避免同一公路主线上多个路段同时施工和长距离连续作业。严禁高速公路和与之并行或绕行的普通公路同时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通知强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做好作业现场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养护作业控制区管理;二是对于坑槽修补等小修工程作业,应在当天完成;三是对于大中修、专项工程及改建工程的养护作业,要严格按规定的工期和时段组织施工;四是对于需要封闭交通进行的养护作业,高速公路应在封闭路段前一处互通立交设置明显标志,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在绕行路口前设置明显标志,不能绕行的,应修建临时便道,尽可能改善行驶条件。
      
      对省际干线公路养护作业,相邻省份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和沟通。
      
      需部协调的路段,应及时报部公路局。对非封闭路段的养护作业,公路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做好分流、疏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封闭交通路段的养护施工作业,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
      
      通知还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养护作业现场的监管力度,对养护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施工路段路况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出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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