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农药企业对外贸易频遭官司,与以往相比,企业应诉更积极、更合理、更自信,努力把握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主动权。
其中,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和江西禾益化工公司在美国“337调查”案中的胜诉很具有代表性。2014年3月,美国化工巨头富美实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称这两家公司生产和两家美国销售商销售的甲磺草胺、甲磺草胺组合物以及甲磺草胺制备方案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临时排除令和永久排除令。两家中国企业积极应诉,快速反应,用充分的证据说话,最终打赢了这场国际官司。今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该“337调查”案作出裁决,认定两家中国公司并未侵犯富美实公司的专利权。这次胜利为我国农化企业赴美开拓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令国内农药界人心大快。
随着中国产品占有国际市场份额的增加,近些年来,美国企业频频挥起“337”的大棒相迎,其中不乏是名为保护知识产权、实为保护其既得利益的无理搅扰之举。这次中国农药企业对外方的滋扰针锋相对,利用法律武器迎头痛击,最终取得完胜,是为了争取生存权、市场话语权和市场份额的绝地反击。
这次应诉带给我们最宝贵的一条
经验就是:面对国际竞争对手的挑战,我国农药企业要敢于应诉和善于应诉。敢于应诉才有获胜的希望,而在应诉过程中,要精心准备,分析和寻找对方的薄弱点,争取获胜的机会。
我国拥有1800多家农药生产企业,可以生产600多个原药品种、3000多个制剂品种,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大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药产量占世界1/3以上,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
相较我国农药企业,国外农化企业虽然数量少,但他们的能量大,掌握的核心专利多。面对这样的国际环境与市场,专利的问题不解决,我国农药企业大量产品就难以走出国门。没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一上市,尤其是进入国际市场,就很容易被别人利用,国际竞争对手会以专利为由来截杀,中国企业稍一不慎就很容易栽跟头,致使实际利益被对手拿走,或者根本就进不了国际市场。这对我国农药行业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将是十分不利的。
“有理走遍天下。”面对强大对手的无理起诉,中国产业和企业要敢于接招、勇于应诉;要在诉讼中全力出击、争取主动;要证据充分、出奇制胜;要团结合力、打出国威。但同时,在越来越频繁的国际贸易中,农药企业也要尽量避免纷争,将预防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充分一些。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进入国际市场之前应该在专利方面做些准备,自由运作检索和分析是必需的功课,即通过专利检索与分析来评估专利侵权风险,并基于评估结果尽快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或对产品进行规避设计来降低侵权风险。尤其是具有创新性的高技术含量产品,更需要在专利方面未雨绸缪。如果一个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最好有一份由出口目的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证明在进入该国市场前,对于相关专利进行了分析,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