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讯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企业资讯 > 云南磷化集团获准矿区采矿用地改革试点
云南磷化集团获准矿区采矿用地改革试点
  • www.chemmade.com
  • 2011-09-15 09:55:24
  •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文批准云南磷化磷矿露天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同意在云天化集团所属企业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昆阳、晋宁、海口、尖山4个露天磷矿开采区开展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这是云南省唯一获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采矿用地试点单位。
      
      该试点工作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要求,在试点矿区范围内,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规划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分区实施、到期归还的做法,以临时用地模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采矿用地复垦规划,明确复垦还地的时间、周期和质量要求。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监管,采矿作业完成后,要按照土地复垦的要求和标准,做好采矿用地的复垦工作。云南磷化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获准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司的采矿用地问题;同时试点方案也对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据悉,云南磷化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有计划地实施了一体化的绿色矿山建设创新工程。累计投入复土植被资金1.4亿元对采空区进行复垦,目前已完成复垦植被面积1.4万亩,使采空区的土地复垦植被率达到了94.46%。因成效显著,云南磷化所属的昆阳磷矿和海口磷矿成为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

  • 文章关键词: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