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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缔结跨界污染应急联动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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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6-18 09:17:18
  • 中国化工报
  •     记者6月16日从江苏省环保厅了解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环保部门近日签署了《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三省一市结成并肩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联动联盟,旨在突破行政区域局限,集中资源,提高效率,加大对跨界和跨流域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
       
        《方案》确立了应急联动的四项原则:一是共保共赢原则。以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同步改善提升为目标,合力推进共防、共治、共保,共同维护区域和谐稳定。二是属地负责原则。各方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整治、纠纷的调处和应急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控制和减少对相邻地区的影响。三是预防为主原则。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堵源头”的要求,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四是开放创新原则。不断推进长三角地区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
       
        为确保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工作不落空,《方案》确定成立由沪苏浙皖环保厅(局)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领导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协调、处置重大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工作进展,讨论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问题。
       
        《方案》明确通过七项工作来支撑应急联动。一是建立各级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监督和联合采样监测。三是协同处置应急事件。四是妥善协调处理纠纷。五是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六是加强日常预警。七是开展事后督查。
  • 文章关键词: 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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