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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工知识产权保护呈三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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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9-21 11:03:41
  • 中国化工报
  •     9月19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主办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结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顾问、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长王景川表示,石油和化学工业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标志着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逐步加强。
       
        王景川告诉记者,在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前,一些大型央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已得到了极大提升。石油和化工行业的专利申请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大型央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以中石化、中石油为典型代表,他们在催化剂、成套设备等技术的保护上成效显著,并凭借专利保护赢得了国际市场;二是以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新型化工企业为代表的民营化工企业在市场搏击中渴求竞争力提升,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尤为深刻,已成长为石化领域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支生力军;三是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强,从统计数据看,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相对比企业更高,特别是大连化物所多年来一直在国家重要科研院所中处于领先位置。
       
        王景川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做给别人看的面子工程,而是经济、文化以及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虽然目前还没有本质性转折,但大多数企业都已经意识到处于微笑曲线低端的事实并已经行动起来。随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企业将逐步从低端制造向高端创造转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表示,商标既是对产品的保护,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手段,但由于大宗原材料不直接面向消费者,国内化工企业在商标的申请和使用方面意识相对淡薄,利乐、拜耳等大型跨国企业在商标战略实施方面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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